指导单位:江西省"五型"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江西日报社
1月10日上午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南昌闭会。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。
决定任命:
徐延彬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;
谢一平为江西省商务厅厅长;
王水平为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。
决定免去:
陈小平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;
刘翠兰的江西省商务厅厅长职务;
丁晓群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任命:
包静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;
周雍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;
傅行家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法制委员会委员;
韩燕为江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;
龚雪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;陈建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;胡俊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;王芬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;田甘霖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;张宏、吴志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;毛军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林贤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吴胜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刘锋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罗伟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;姚姝、李振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;郑红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员。
免去:
宋树欣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;
杨泽民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;
刘晓玲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黄建文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刘晓云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胡国运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黎章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胡俊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;黄训荣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江怀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董令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姚姝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;汤媛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张宏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王芬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田甘霖、龚雪林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;郑红葛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胡火箭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罗庆华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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